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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期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评价工作质量,经研究,定于2023年3月下旬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第十期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石油和化工行业评价站点负责人;石油和化工行业评价站点质量督导员;拟新建石油和化工行业评价站点的质量督导人员。

培训对象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职业技能评价工作;掌握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和技术方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有关政策解读;

(二)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介绍;

(三)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

(四)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与使用;

(五)质量督导技术方法。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3年3月29日-3月31日,3月29日下午报到。

地 点:无锡锡州花园酒店(无锡市锡山区二泉中路68号)。

四、考核与证卡

(一)培训结束后采取笔试开卷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

(二)考核合格者,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质量督导员》证卡。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学员自行前往。

(二)各评价站点至少配备一名质量督导员,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应重新培训取证。

(三)请参训学员3月2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参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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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人员请将填好的《质量督导员推荐表》(附件)及本人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3月24日前发送到hgjd1309@126.com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质量督导员推荐表》报到时交会务组。

六、联系方式

岳  浩:010-84885312  18811720732

张晨光:010-84885123  18516894183

电子邮箱:hgjd1309@126.com

附件

《质量督导员培训班文件》(点击下载)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督导员推荐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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