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3|加入收藏|010-848853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各化工园区、石油和化工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8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四届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化工总控工、机修钳工、化学检验员赛项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化工总控工、机修钳工、化学检验员赛项按照《化工总控工》、《机修钳工》、《化学检验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命题。竞赛内容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理论知识竞赛与技能操作竞赛的成绩比例见附件各赛项技术方案。
二、参赛人员
(一)参赛选手需来自石化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人员,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二)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竞赛获取“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预赛阶段。预赛由各赛区内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工会,各化工园区、石油和化工企业集团组织实施,并推荐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组队规则见附件。
(二)决赛报名。参赛单位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名。报名提交如下资料:
1. 《第十四届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报名汇总表》(附件4)word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
2. 选手个人1寸蓝底免冠登记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以上资料发送至竞赛报名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三)决赛阶段。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各参赛队由1名领队带领参加。
四、奖励办法
决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以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决出名次;团体奖以各参赛队选手个人成绩之和决出名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选手以最短的时间完成比赛,成绩相同时,用时少者排名在前。
(一)获得各赛项全国决赛个人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二)获得全国决赛个人前1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报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各赛项取参加决赛队数量的 15%、25%、40%,颁发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按名次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竞赛设突出贡献奖、最佳支持奖和优秀组织奖表扬相关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各地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和团体给予相应奖励。
五、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办;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泸州市人民政府、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中国化工报》社有限公司、东方仿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浙江中控科教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美谱达仪器有限公司、海克斯康制造智能技术(青岛)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竞赛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实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执委会、专家组和评判委员会。竞赛办公室设在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竞赛日常工作。执委会负责落实组委会的决议和赛项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专家组和评判委员会负责研究竞赛技术实施方案、命题要点、裁判规则等技术文件和有关赛务工作。
六、竞赛费用
竞赛按照“以赛养赛”的原则,竞赛费用采取参赛单位交纳参赛费、有关单位或组织赞助一部分的办法筹措。
每队参赛费包含报名、比赛、用餐、奖牌、荣誉证书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参赛费请于10月20日前汇至指定账户(详情见附件)。
参赛费汇款:(请在备注中写明单位名称及汇款人姓名)
户 名: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
账 号:110060664018000939379
联 系 人:周艳(010-84885198,15611100679)
开户银行代码:301100000777
七、联系单位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化工大厦
联系人:张 璇 翟惠盟
电 话:
010-84885198 13810715089
010-84885312 13691428190
邮 箱:hgjd1309@126.com
网 址:http://www.ciosta.org.cn
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