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1|加入收藏|010-8488531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5年“双师型”教师暑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暨企业实践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开设石油和化工类、环境类等专业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学负责人、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实验实训教师;企业从事污废水处理的相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立足产教融合,以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专业教学能力为目标,采用在岗实践、现场授课、专题讲座、实操训练等形式,通过参加工艺岗、设备岗的顶岗实践学习,熟悉污水处理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术要求等内容,了解实践教学信息化与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趋势、岗位技能要求。
主要培训内容:
1、污水处理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2、智慧水厂生产组织形式和岗位技能要求;
3、污水处理工艺岗、设备岗顶岗实践;
4、污水处理工艺仿真操作训练及教学实施;
5、污水处理案例式教学教法。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2日,7月14日报到,22日返程。
培训地点:首创环保集团大连城市公司(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黄海西路6号)。
报到地点:锦江之星(金马路轻轨车站店),不安排接站,学员自行前往。
四、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予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专业)工程师或讲师职称后,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1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助理讲师职称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
4、具有本专业本科学历,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6年以上;具有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3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律不予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积从事本职业(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专业)高级讲师或副教授职称,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1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专业)工程师或讲师职称满5年,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1年。
4、具有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专业)工程师或讲师职称后,累积从事本专业教学或实训指导3年以上。
五、考核与取证
参加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完成学习任务者,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由首创环保集团大连恒基新润水务有限公司颁发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证明。
符合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培训后,由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鉴定考评。鉴定考评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论文评审,三项成绩均合格者报送化工行业技师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合格者核发石油和化工行业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3500元/人(含培训、授课、资料等费用),技师综合评审费450元/人,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费60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费可提前汇款至指定账户或现场刷卡支付,由大连金普新区恒基环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开具培训费发票。汇款时请注明企业实践培训、汇款人单位和姓名。
账户名称:大连金普新区恒基环保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账号:310378012368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金普新区分行
汇款联系人:刘明0411-87644535-212,13591393685
七、培训报名
1、报名人员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1)填写的《2025年“双师型”教师暑期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暨企业实践培训班》(附件)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可从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ciosta.org.cn/index.php?c=show&id=130238,一式2份,贴照片)。请按照填表要求填写,不能有空项,两个表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2)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期以身份证号命名的一寸jpg格式蓝底电子照片1张,以自己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不超过200k。
2、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要准备近3年内撰写的本职业(专业)论文或技术总结一篇。提交的论文或技术总结应能够反映从事本职业(专业)的技术水平,文字不少于3000字,符合科技论文格式要求(不能以常规教学论文或科技类综述性文章代替)。
3、申报人须将以上材料PDF扫描件在7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hgjd1_X@126.com进行资格审查,并扫码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
八、联系方式
姜 元010-84885123,17611228213
翟惠盟010-84885132,13691428190
张晨光010-84885123,18516894183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