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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七届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各化工园区、石油和化工企事业单位,各相关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石化行业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加快培育石化行业新质生产力,充分发挥竞赛引领带动作用,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协同发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举办第十七届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匠心石化  技能强国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涂料工业协会、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中国化工报》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竞赛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负责竞赛组织实施。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和评判委员会。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落实竞赛组委会的决议和赛项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专家组和评判委员会负责比赛技术准备及裁判工作。

三、竞赛分组及职业

(一)竞赛分组

竞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

(二)竞赛职业

1.职工组:化工总控工S、化工仪表维修工、工业废水处理工、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S、涂装工、艺术涂装师。

2.学生组:化工总控工S、工业废水处理工。

按照各职业(工种)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命题,竞赛实施方案由竞赛组委会印发。

四、参赛人员

(一)职工组竞赛选手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选手需来自石油和化工企事业单位一线岗位人员,工作年限满2年。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竞赛获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职工身份参赛。

(二)学生组竞赛选手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满18周岁,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积极完成学习任务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各赛项决赛组队规则见竞赛实施方案。

(一)职工组

1.预赛阶段。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团、化工园区等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应根据竞赛总体安排,9月底前完成预赛,并推荐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涂装工、艺术涂装师赛项由中国涂料工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2.决赛阶段。参加决赛人员的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决赛将于10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生组

1.预赛阶段。预赛由各职业院校组织实施。各有关院校应根据竞赛总体安排,于9月底前完成预赛,并推荐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

2.决赛阶段。参加决赛人员的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决赛将于10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一)职工组

职工组竞赛决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以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决出名次;团体奖以选派单位组队选手个人成绩之和决出团体名次。当参赛选手或参赛团队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成绩相同时,则依据参加竞赛使用总时间少者排名在前。

1.各竞赛职业(工种)获得决赛个人第1~15名的选手,授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决赛个人前三名选手,直接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决赛个人第4~15名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颁发石油和化工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各赛项取参加决赛人数的5%、10%、15%,颁发个人金奖、银奖和铜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3.各赛项取参加决赛队数量的10%、20%、20%,颁发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竞赛组委会按名次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4.竞赛组委会设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最佳支持奖和优秀裁判员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5.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给予相应奖励。

(二)学生组

学生组竞赛决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以参赛选手个人成绩决出个人名次;团体奖以选派院校组队选手个人成绩之和决出团体名次。当参赛选手或参赛团队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成绩相同时,则依据参加竞赛使用总时间少者排名在前。

1.个人奖设金奖、银奖、铜奖,依次占参加决赛选手数量的5%、10%和15%。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2.获得个人决赛第1~15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技能等级,颁发石油和化工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团体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占参加决赛队数量的10%、20%和20%。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4.竞赛组委会设突出贡献奖、最佳支持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5.各有关单位、院校可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给予相应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组织好预赛和决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选拔和训练过程中要周密制定安全、卫生应急预案,落实消防、人身、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

(二)确保公平公正。各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的“生命线”,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推动本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技能竞赛的意义和行业高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技能竞赛服务企业发展、服务技能劳动者的宗旨,增强社会各界对技能人才的认同。树立技能成才典型,引领广大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带动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八、联系方式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璇、翟惠盟

电话:010-84885198、13810715089/010-84885312、1369142819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602室

网址:http://www.ciosta.org.cn

E-mail:hgjs16th@126.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6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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