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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评价质量,切实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经研究,定于2026年11月中旬在浙江省金华市举办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站点考评人员;相关用人单位和社评组织从事考评工作的人员;各类院校化工相关专业负责人等。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11月13日—15日(11月13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 888 号)

三、培训考核

培训内容覆盖国家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展历程、考评人员队伍管理和认证办法、技能等级评价命题要求以及质量督导要求等部分。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颁发考评人员证卡,证卡有效期为3年。

(一)申报条件。考评员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高级考评员应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具有1年及以上考评工作经历。

(二)申报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请于10月30日前提交到中心邮箱。

(三)考核方式。考核分为两个部分。公共知识考核通过“化工鉴定”平台(https://www.hgskills.com)进行,采用开卷机考的方式,60分合格。考核时间为11月15日。

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编写试题的方式。根据申报职业,按照《考评人员技能考核试题模板》要求编制试题。在11月18日前完成并发送至中心邮箱。

四、报名方式

(一)培训费含培训、资料、认证等(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缴费方式为现场刷卡或提前转账汇款。如需汇款,请于10月30日前办理,注明汇款单位,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惠东路支行

账  号:110060664018000939379

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不安排接站,请参训代表自行前往。(酒店安排将于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二)请参训代表于10月3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参训回执。

五、有关事项

化工鉴定中心联系人:岳  浩  010-84885312  18811720732

中心邮箱:hgjd1309@126.com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文件下载》(点击下载)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资格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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