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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化学检验员初级、中级、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化学检验检测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规范操作程序,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经研究,定于2026年11月底在浙江省金华市举办2026年化学检验员初级、中级、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化学分析检验、检测及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关人员;院校检验检测相关教师、实验员;其他符合条件有志从事本行业的人员。

二、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11月29日。

11月24日至11月25日:线上理论培训

11月26日:线下报到

11月27日至11月28日:线下操作培训

11月29日:组织考核

培训地点: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三、培训方法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线上进行理论知识培训,线下集中强化技能培训。

四、主要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严格依据《化学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要求,内容涵盖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操作要点;常用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检测质量控制和数据处理;实验室职业健康安全等。

五、考核与颁证

参加培训并修满规定学时、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可获得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出具的培训结业证书,培训需完成40学时。

考核包含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各项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初级/中级/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该证书经人社部门审核完成上网备案后,可登录全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查验证书信息。

六、培训费用

1.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管理费、考评费(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

2.培训期间食宿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一)初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中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八、培训报名

申报人须扫码加入微信群,并按照通知要求,在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线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九、其他事项

1.化工鉴定中心联系方式:

张宇翔  010-84885123,18801244476

岳  浩  010-84885312,18811720732

2.培训单位联系:

俞  珂  0579-82230610,13575909272

杨飞勇  0579-82230610,15888988155


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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